註冊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人員持續進修課程

《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於2012年12月17日全面實施,當中引入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人員註冊制度,藉此確認專業技能,加強監管作業水平,及推動持續進修。已註冊的工程人員需每五年辦理註冊續期一次。而申請續期前五年內必須完成最少30小時的相關訓練。有關訓練需要屬於與個人事業發展有關的持續專業進修活動,涉及的範圍包括:(1) 職業環保;(2) 升降機/自動梯工作安全;(3) 相關電梯/自動梯之實用技術及工作守則;(4) 相關創新科技;(5) 客戶服務及工程管理等。

工聯會屬會電梯業總工會及業餘進修中心與機電署商討後,認定了本中心一系列課程是電梯業持續進修計劃內符合要求的訓練課程,包括:

氣體焊接安全訓練課程(7小時)
密閉空間核准工人訓練課程(8小時)
安全健康督導員(建造業)證書SS〈SS〉(42小時)
電動工具(建造或裝修工程)正確和安全應用訓練(18小時)
磨輪安全安裝訓練證明書(6小時)
電焊安全操作訓練(7小時)
吊索/訊號員安全訓練課程(7小時)
初級《金屬工》電弧焊接打磨練習速成班(12小時)
中級「水電工」技能測試實習速成班(36小時)
商業樓宇設備維修工程文憑課程(36小時)
申請成為屋宇署『註冊第III級別小型工程承建商(個人)』研習班(2小時)

根據機電工程署資料顯示,現有註冊電梯工程人員大約五千名,他們的註冊將於明年中逐步到期,若過了註冊期都未能修讀滿30小時,則不能繼續擔當註冊工程人員之工作。若希望繼續工作需要從新考牌,因此有關從業員宜盡快修讀課程。

若需要查詢,請致電27703822電梯業總工會查詢。